舞龙(dragon dance)的“龙”,通常都安置在当地的龙王庙中,舞龙之日,以旌旗、锣鼓、号角为前导,将龙身从庙中请出来,接上龙尾,举行点睛仪式。龙身用竹扎成圆龙状,节节相连,外面覆罩画有龙鳞的巨幅红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约莫有十数来丈长。龙前由一人持竿领前,竿顶竖一巨球,作为引导。舞时,巨球前后左右四周摇摆,龙首作抢球状,引起龙身游走飞动。 舞龙是个大节日,舞到任何一处都会受到招待。舞龙的队伍有时可以吃五六次酒宴,这叫“龙换酒”。 等到舞龙完毕,就将首尾烧掉,龙身送回庙内,明年再用。 灯节虽始于汉初,盛于唐宋,但“舞龙”的习俗,相信是承继殷周“祭天”的遗风。 龙在历史文籍的记载中出现的时间极早,而且“舞龙”包含“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原有“祈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