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行政许可依据
1、《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3条第3款、第38条;
2、《建设工程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
3、《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第25条;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10】25号)。
行政许可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申请表;
2、近期1寸蓝底正面免冠彩照2张;
3、身份证明(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4、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证明;
5、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证明;
6、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