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选用指南
1.1产品定义
是一种带有循环运行梯级,用于向上或向下倾斜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它具有连续工作,运输量大的特点。因此广泛用于人流集中的地铁、轻轨、车站、机场、码头、商店及大厦等公共场所的垂直运输。其结构主要由梯级、梯级驱动装置、驱动主机、传动部件、紧张装置、扶手装置、金属结构、梯级导轨、上下盖板、梳齿板、装置及电气部分等部件组成。
1.2产品分类
1.2.1 按扶手装饰分类
1)全透明式:指扶手护壁板采用全透明的玻璃制作的自动扶梯,按护壁板采用玻璃的形状又可进一步分为曲面玻璃式和平面玻璃式。
2)不透明式:指扶手护壁板采用不透明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制作的自动扶梯。由于扶手带支架固定在护壁板的上部,扶手带在扶手支架导轨上作循环运动,因此不透明式其稳定性优于全透明式。主要用于地铁、车站、码头等人流集中的高度较大的自动扶梯。
3)半透明式:指扶手护壁板为半透明的,如采用半透明玻璃等材料的扶手护壁板。
就扶手装饰而言,全透明的玻璃护壁板具有一定的强度,其厚度不应小于6mm,加上全透明的玻璃护壁板有较好的装饰效果,所以护壁板采用平板全透明玻璃制作的自动扶梯占绝大多数。
1.2.2 按梯级驱动方式分类
1)链条式:指驱动梯级的元件为链条的自动扶梯。
2)齿条式:指驱动梯级的元件为齿条的自动扶梯。
由于链条驱动式结构简单,制造成本较低,所以目前大多数自动扶梯均采用链条驱动式结构。
1.2.3 按提升高度分类
1)小提升高度自动扶梯:提升高度3~10m;
2)中提升高度的自动扶梯:提升高度10~45m;
3)大提升高度的自动扶梯:提升高度45~65m。
扶梯
1.3规格
1.4执行标准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规范》
JB/T85452010《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及链轮》
1.5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
1)提升高度H
提升高度是指使用自动扶梯的建筑物上、下楼层间或地铁地面与地下站厅间的高度。
对于倾斜角为35°的自动扶梯,其提升高度不应超过6m。
2)名义宽度Z1
名义宽度是指梯级宽度的公称尺寸,通常为600mm、800mm和1000mm三种规格。
3)额定速度v
自动扶梯在空载情况下的运行速度,是制造厂商所设计确定并实际运行的速度。
自动扶梯倾斜角α小于30°时,其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75m/s ,通常为0.5m/s、0.65 m/s和0.75 m/s ;
自动扶梯倾斜角α大于30°,但不大于35°时,其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5m/s。
4)倾斜角α
梯级运行方向与水平面构成的角度,通常自动扶梯的倾斜角为30°和35°两种。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α一般不应超过30°,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m/s时,倾斜角α允许增至35°。
5)理论输送能力 t
自动扶梯每小时理论输送的人数,按下式计算:
t (1)
式中: t理论输送能力(人/h);
额定速度(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