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专升本考试的选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现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试院主持举办,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如上海,从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选拔。各省每年的统招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于应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各省市和学校规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学校要求英语三级以上(上海为四级)、无不及格记录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某些省市和学校无此要求,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年各省的政策。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规定,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为国家统招计划普通全日制学历。
据了解,随着教育制度的改革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社会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增长,用人单位对员工提出了更高层次的学历要求,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急需通过成人高考提高学历层次。
所谓社会专升本,属于成考自考类,毕业后所得学历为第二学历;而国家统招专升本,属专科层次学生优选至本科学校(或者专业)继续进修的升学制度,只能报考相近专业学习。
全日制脱产学年满后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后所得本科学历为学历。 因此,国家统招专升本应有别于“自考专升本”、“成考专升本”、“电大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是国家教育部认可,各省依规定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招收条件差额录取的正规升学考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所获学历国家认可为毕业生学历,应享有同等于其他本科学历的一视待遇,不应出现有‘限制专升本人员报考’等学历歧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