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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09:27:01  1042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所需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后续事项

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4、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5、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6、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章程;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章程;

⑷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⑸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⑹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⑴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⑵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⑶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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