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学历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