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容积要求:一类高层公建不小于36m³,但高度大于100m,不小于50m³。大于150m时,不小于100m³;多层公建、二类高层公建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小于18m³,当居住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³。
二类高层住宅不小于12m³。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不小于6m³。总建筑面积10000~30000㎡的商业不小于36m³,大于30000㎡的,不小于50m³。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规模,审查场所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形式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不循环使用;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是否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循环使用;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内是否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不应采用循环使用热风供暖的场所是否采用循环热风供暖。
据了解,目前住宅小区消防隐患仍比较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处置难度较大。
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关掉热水器、空调等电器电源,避免出现电线短路的情况。
二、如果正在做饭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离开家,一定要记得关闭炉灶,切不可疏忽大意。
三、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出口、疏散通道,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设施、器材。
四、严禁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因为居民平时堆放的杂物通常都是易燃物,如果有吸烟者上下楼时乱丢烟头、儿童玩火等情况,都会酿成严重的后果。
避免阳台等杂物堆积
许多居民家中习惯将废弃纸箱、桌椅板凳、塑料袋等杂物堆放在房前屋后、阳台、楼道等地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而且影响通行和疏散,形成了比较大的消防隐患。消防建议市民要重视家中杂物清理工作,将能用的物品拿回家中,对无法清理的可燃物采取覆盖、增湿等措施,不要在疏散走道内摆放电动自行车、废旧家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