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运遗体需审核的有关证件:
(一)正常死亡的遗体,在住宅内或其他地方死1亡的,丧属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应当提交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死亡殓葬证》、委办人身份证明;在医疗单位死亡的,丧属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还应同时提供委办人身份证明。《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两条规定:条,运输遗体前必须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以确保遗体的卫生,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偏远农村村民正常死亡的遗体,由丧属和村委会主任或由丧属和村民小组长在《农村村民遗1体接运表》(见附表2)上签字后,方可接运。
(二)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由公安机关提供由其认定的死亡性质及死1亡证明;如遗体有腐变或缺损的,医院或公安机关须在死亡证明上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与殡仪馆遗体接运工接洽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1)确认殡仪馆接运人员的身份,私人接运遗体,查看工号牌,必要时可致电殡仪馆调度中心进行确认;
2)配合接运人员核对逝者信息,如逝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人姓名、与逝者关系、死亡原因等,确保火化手续办理完整性;
3)确认遗体的完整性,生理特征(四肢的挛缩情况、体表的特殊标志等)以及遗体腐败情况;
4)确认遗体身上所穿衣物以及佩戴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如眼镜、手表、手帕、手机、金银饰品或其它饰品、假牙等,以免由于随身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殡仪馆接运遗体时,不负责保管贵重物品和特殊物品。
接运遗体必须统一使用市殡仪服务中心专用车辆,不允许其它社会车辆从事遗体接运。对从事接运遗体的车辆,、门要加大打击力度,遗体接运费用,从严从重处理。各卫生机构不得将遗体交由殡仪服务中心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接运。殡仪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患者亲属、卫生机构等三方要履行遗体交接手续。凡是机构不按要求办理遗体交接手续的,对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将按违规处理。“后一公里”遗体接运费是指从中心城区的医院、逝者家庭接运遗体至殡仪馆办理事宜的运输费用
殡仪车又叫殡葬车、灵车、运尸车用于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一种供火葬场和殡仪馆使用的专用于殡葬的厢式“特种汽车”殡仪车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一方面有高中低档的殡仪车可供客户选择,另一方面,各个地方都有地方规定,殡仪车出租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基本上都在10元至2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