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2021年1月19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新的一批咨询清单中的2项物质正式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中,至此SVHC候选物质清单增加到211项。
新增2项的SVHC候选物质如下:
1.双(2-(2-甲氧基乙氧基)乙基)醚 /四乙二醇二甲醚 CAS:205-594-7/1443-24-8
2.二月桂酸二辛基锡,锡烷,二辛基-,双(椰油酰氧基)衍生物,以及任何锡烷,二辛基-,双(脂肪酰氧基)衍生
物。其中C12为脂肪酰氧基部分的主要碳原子数 CAS:-/-
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额“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者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赢向下游使用者提供技术说明书(MSDS)。且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S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的SVHC物质信息。
广州SGS已经具备所有测试能力,欢迎来电咨询,梁先生:1341603227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