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企业设立香港子公司后不做境外投资备案有哪些危害?(一定要看)
大陆企业设立香港子公司后不做境外投资备案有哪些危害?(一定要看)
近年来,很多大陆企业出海投资,在海外各种目的地国家设立了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但是却没有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那么不做境外投资备案有哪些危害呢?
1.首先从法律层面: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的;
(2)应当履行核准、备案变更手续,但未经核准、备案机关同意而擅自实施变更的;由核准、备案机关责令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并限期改正,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实际操作层面:
(1)是内保外贷等金融操作的必要前提
(2)是企业境外上市的重大瑕疵考察点
(3)是项目进行交易的重要考量条件,我国国企对此尤为重视。
(4)未备案擅自经营者,其项目单位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未备案擅自经营者,其境内投资主体将在一定时限内禁止任何境外投资行为
境外经贸合作区也成为企业集群式“走出去”的重要平台。目前,福建在建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有近20个,覆盖加工制造、商贸物流、资源利用和农业产业等多种类型。
今年1月,中国商务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印尼海洋与投资统筹部签署了《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合作备忘录》,推动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合作,民丹工业园、阿维尔那工业园和巴塘工业园被确定为印尼方合作园区。印尼驻华大使周浩黎表示,希望更多福建企业到印尼方合作园区投资兴业,将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打造成两国产业的连通器,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的示范项目。
用好RCEP规则扩大境外投资,成为福建鼓励企业“走出去”布局全球的新发力点。福建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和资源开发利用合作,鼓励支持福建具有产能优势的资源开发企业加大对相关国家投资布局,构建以福建为核心的跨境产业链和资源供应链;鼓励支持福建高新技术行业企业及传统优势行业企业开展跨境并购,助力省内产业和品牌升级。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从产业类型看,兴业证券等金融机构加快境外网点布局,冶金、水暖卫浴、小家电、体育用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稳步“走出去”,根植福建、可控的产业链体系进一步完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梓浩教授表示,推动“丝路”投资拓展了福建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有力促进了省内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不少境外企业从福建大量采购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带动了产业链上游企业稳定生产和出口规模扩大。
目前,中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规划可见,福建鼓励闽商闽企通过绿地投资、境外并购、联合投资、品牌创建等方式“走出去”,引导企业抱团发展,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