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外部结构不能有过多连接部件。机械设备外壳设计中尽量不要使用过多的连接部件,因为这样会使得机械整体外形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流畅,会有比较明显的缝隙。在外观设计中,采用无缝连接技巧或者其他技巧可以使得机械外观看上去更加完整、紧凑,它能够使得机械的结构更加紧密,外观更加流畅。
结构设计与外观设计的难点:结构设计,难度在于空间想象难,也就是机械合理性等等高难度要求,关键在机器合理方面;外观设计,难度在于难找到符合市场客户的消费心理需求,也就是创意难,关键在美术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