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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西湖区饭店改造报审设计蓝图,客户质量服务为根本

    2024-11-09 10:00:02 84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

    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出口。

    消防设计公司讲述:消防施工包括哪些项目?

    消防设计公司;具有建设厅审批的消防设计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据消防了解,有很多朋友对于消防工程施工包含哪些内容不是十分了解,那么就作相关介绍。

    其实消防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

    以下为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2、消防工程施工阶段喷头安装、报警阀组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等其它组件安装3、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4、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

    为了满足广大的客户需要,我公司设立了设计部,工程部,维修部,消防公关部,市场营销部,提供专业的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安装,消防工程整改,消防工程局部改造,消防工程维修,消防工程报建,消防手续审批办理等。消防设计施工后,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规定,结论为合格;

    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

    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规定和法规要求;

    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的要求。

    (1)关于备案。除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设计备案时,按照规定要求确定被抽查的建设工程。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此外,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关于抽查。对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这里所规定的“抽查”,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报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从中抽取一部分建设工程进行的消防设计审查。如果通过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发现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消防设计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该消防设计文件就属于不合格。消防设计文件的备案与抽查本身不影响建设工程的施工,但如果经依法抽查发现消防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根据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建设工程应当停止施工。对确定消防设计抽查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凭证上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消防系统图等与消防设计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指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受抽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情形的,应当依法对建设、设计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组织修改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同意恢复施工。

    (3)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范围。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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