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
1、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2、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之前存入保证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3、到期承兑时时:
借:应付票据
贷:其他货币资金
票据贴现有关的计算公式
(1)票据到期的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2)贴现的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3)贴现的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4)贴现所得的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如果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那么银行即将已贴现的票据退回申请贴现的企业,同时从贴现企业的账户中将票据款划回。此时,贴现企业应按所付票据本息转作“应收账款”.
票据的分类
(1)不带息应收票据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
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库存商品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2)带息应收票据
企业应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对于的带息应收票据按规定计算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
计算公式:应收票据利息=票面金额×利率×期数
③带息的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
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到期兑付: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