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部门对银行信贷部门审查的内容进行复核,并审查汇票盖印及压印金额是否真实有效。审查无误后,按规定计算并在贴现凭证上填写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
其中:
贴现率——是国家规定的月贴现率;
贴现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额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贴现单位实得贴现金额则等于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用公式表示为:
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应付贴现利息
银行会计部门填写完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后,将贴现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贴现单位作为收账通知,同时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单位账户。
贴现单位根据开户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按实付贴现金额作银行存款收款账务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
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是指:由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保证人还要对合法取得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因商业承兑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被保证人的债务无效除外。保证人必须由票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担当,并且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被保证人没有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而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保证人应当在商业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必须记载事项)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出票人或承兑人
(四)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必须记载事项)
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
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实质上,票据贴现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贴现”就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
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到期兑付: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