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
由于工业设计在各个国家发展经历有别,工业设计所覆盖的区域在各个国家也有所不同。如英国把染织服装设计、平面设计、陶瓷与玻璃器皿设计、家具与家庭用品设计、室内设计、机械工程产品设计都归入工业设计的领域。对于美国人来说,其内容更力广泛,他们把所有关于人与物品发生关系的设计,都称作工业设计。但是,较为越来越通用的工业设计的主要领域,是我们在定义中所表述的,专注于批量生产的产品之美与有用性的设计,既所谓的产品设计(product design),这是工业设计的核心内容。工业产品可分为:①个人使用的产品;②一组人群使用的产品:③超个人、群体使用的产品、设施(主要指公共设施);④与人们日常生活较远的产品(象机械设备、科学仪器等)。产品设计在上述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产品系列化
工业设计源于大生产,并以批量生产的产品为设计对象,所以进行标准化、系列化,为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是其目的之一。
除此之外,工业设计还有使产品便于包装、贮存、运输、维修,使产品便于回收、降低环境污染等作用。
总之。工业设计的中心议题是如何通过对产品的综合处理,增强其外形质量,便于使用,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机械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美国有一个案例曾依据字典的定义说:“产品是指人的双手利用原材料制成的任何物品,不论该物品是直接用手制成的,还是使用机器制成的。”产品实际上涵盖了除自然物之外的一切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