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防火原则主要包括: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材料的数量。如果因条件或特殊装修要求必须使用可燃材料,则材料应为阻燃材料;
与电线或加热物体接触的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处理;
楼梯、管道井和人员走道等垂直通道应使用不可燃材料。
防火分区分隔
如果建筑物内的空间面积过大,火灾将大面积燃烧并迅速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实施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可以有效控制火灾蔓延,不仅有利于人员疏散和消防救灾,而且达到减少火灾损失的目的。
防火分区包括水平防火分区和垂直防火分区。
水平防火分区是指在同一水平面上使用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水幕等隔墙,将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防火分区和消防单元;
垂直防火分区是指上下两层分别由耐火地板和其他构件隔开。建筑外部采用防火檐口、窗台(室)墙等技术手段,建筑内部设置的开放式楼梯、自动扶梯、中庭、管道井等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风险、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人员和可燃物数量、消防能力、消防设施的配置、人员疏散的难度和建设投资等综合考虑。
建设单位的工作:
1.自来水未通,消防设备主电未接到配电室;
2.发电机以及发电机自动切换功能、配电屏未调试;
3.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外线电话;
4.消防控制室未设置防火门窗;
5.消防水池证明文件:容积,一次性补水时间(不超48小时)。
自动报警系统问题:
1.每层隔离模块未安装,导线绞接未焊锡;
2.车库防火阀控制(闭锁)线未接至风机控制柜,且防火阀输入模块未安装;
3.消防报警主机未接地及开机测试;
4.非消防电源切断功能未安装;
5.报警联动编程:不要遗漏。声光、防火卷帘等同时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