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核定初审申报材料及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五)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七)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八)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九)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十一)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 二级资质核定申报材料及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办理延期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统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从业证书。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含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