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证(验收)评价标准(试行)》,并于同年12月1日起废除原评价标准JJG1021-90。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格认证评价标准》补充了中国计量法律管理的规定。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贸易认证数据。产品质量评价。成果评价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是违法的,必须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检测机构的认证严格按照省、国家计量认证程序进行。大致可分为以下主要步骤:
1.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材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3.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根据计量认证的评价标准,通过书面审查,委托技术评价小组进行现场验证评价;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CMA计量认证申请条件:
1、cma计量认证需要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验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cma计量认证需要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特殊食品的检验的实验室,其检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于授权签字人,不同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不同要求);
3、cma计量认证需要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对于这条,不同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不同要求,例如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申请实验室需提供实验室的房产证明,如实验场地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三年以上的合同证明和放租方的房产证明);
4、cma计量认证需要具备正确进行检验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验设备设施(对于这条,不同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不同要求);
5、cma计量认证需要建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检验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按照认定基本规范或者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