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祯年间的花轿用蓝绸作幔,四角悬桃红色彩球。后来开始采用红色刺绣、织锦,后来又有用大红纱绸满绣的。
花轿的主要用途是接新娘到丈夫家举行婚礼。新郎如果去迎亲,多为骑马伴随,有时也可乘坐蓝、绿甚至红色的小轿子跟随。但因为婚礼尚未举行,传统上新郎新娘这时候不会同乘一轿。
甚至直到一经结婚登记婚姻便受到法律保护的今天,仍有许多新娘认为不坐轿车便算不上正式结婚——这种送亲轿车,照例打扮得花团锦簇,其实就是传统花轿的变体。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