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原籍民政部门或是殡葬管理中心做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才可以运回。同时需要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按照规定土葬或者火化。不得违规违法。
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分,要帮忙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送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帮忙殡葬办理部分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办理。禁止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催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陈述殡葬办理部分处理。
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办理部分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