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分,要帮忙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送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帮忙殡葬办理部分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办理。禁止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催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陈述殡葬办理部分处理。
除殡仪馆以外,任何车辆都不能进行尸体的运输业务。需要从外地运送回家时,需要严格的手续,还不如就地火化后,将骨灰带回家纪念,这样又是对尸体另外一种祭祀的方式,火车是严禁对尸体进行运输的。异地死亡尸体运回流程很多,要求也多,所以大家必须按照规定。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需要暂时保留的,应当存放在有防腐设备的殡仪馆。除因经公安机关决定延期保存外,存放期不得超过30日;逾期不处理的,殡葬管理机构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可对遗体实行强制处理。所需费用由经办单位或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