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申领流程
(1) 客户携带上述申办加油卡所需相关材料到任意发卡充值网点,向工作人员申办加油卡。
(2) 发卡充值网点工作人员检查客户携带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如果满足将开户申请单(一式三联)给客户,由客户进行填写。
(3) 客户填写申请单中相关内容,表中有关内容应逐项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清楚,中石化加油卡办理个人记名卡应经本人签字确认,中石油加油卡办理单位卡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确认。办理单位司机卡的用户应将附属司机卡的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逐一填列。填写完毕,将申请单返还给工作人员。
(4) 工作人员根据客户填写内容及客户相关材料办理开户及售卡手续。
(5) 如果对申办的加油卡设置了交易密码,客户需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输入卡片的交易密码。
(6) 客户需要对申办的卡片进行充值,可使用现金、银联卡或支票进行充值。
(7) 工作人员将开户申请单中后一份返还给客户,申请单将记录客户申办加油卡的信息及客户账户信息,客户需要妥善保存好开户申请单。
(8) 工作人员将申办加油卡的充值凭返给客户。如果使用现金或银联卡充值,客户可立即使用申办的加油卡在加油站消费。
《办法》规定,禁止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和为预付卡充值。不允许预付卡广泛用于网络支付渠道。记名预付卡应当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对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允许按约定赎回。 “通过以上规定,在发行、购买、充值等环节落实实名要求,有利于防止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等活动。”央行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解释说。
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