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关于排烟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1、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5、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6、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7、高层建筑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出口。
8、建筑中的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出口或疏散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0、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1、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2、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常见的引起火灾因素可以概括为人的因素(乱扔烟头、故意放火)、电气设备的因素(电线老化起火、设备过负荷)、物料因素(烟花爆竹)、环境因素(高温闷热)和管理因素(违章操作)。
生活中,易燃易烧的物品众多,易燃物品与火焰接触,就能引起燃烧进而演变成火灾。
消防工程基本上不做见证取样,一般购买的消防材料,厂家已经送检过了,这种情况下只要附上产品三证即可。而消防工程的装修材料往往需要做见证取样送检,一般来说是由现场监理见证封样,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相关的检测。
具体有哪些材料需要送检?要求及规定又有哪些?
一、送检材料
主要有:
1、水泥(安定性检测和凝固时间检测);
2、水泥砂浆(强度试验);
3、砌体植筋(抗拔试验);
4、化学螺栓(抗拔试验);
5、饰面板(甲醛含量释放检测);
6、细木工板(甲醛含量释放检测);
7、大理石和花岗石(放射性检测);
8、地砖(放射性检测);
9、结构胶或密封胶(放射性和强度检测);
10、防火涂料(抗燃烧性能检测);
11、钢材焊接构件(焊缝无探伤检测);
12、吊顶材料的吊杆抗拔试验等等。
后,其他送检材料还要看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消防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