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转投资不同: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受让股份或购买股票的方式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3、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有二,一为公司,二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则显得较为单一,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18条的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也是本质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债权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代理记账会计的工作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
2.填制会计凭证;
①记账方法及凭证编制技巧
②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计量方法
③统一会计科目的运用
3.登记会计账簿;
4.编制会计报表;
注意:
①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
②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
③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
④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
⑤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再为客户进行申报纳税。
5.纳税申报;
6.装订会计凭证,财税报表按月整理年度装订;
7.其他日常工作统筹安排。
①工商业务;
②税务业务;
③社保公积金业务;
④客户接触沟通;
⑤财务政策传递、日常电话答疑。
企业开展增值税税务筹划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通常情况下,有关于企业开展增值税税务筹划所需遵循的原则,其主要有如下这些:
1、合法性原则。税务筹划的前提是合理、合法,这对于增值税税务筹划来说也是如此。同时,税务筹划之所以区别于偷、漏税,就在于其是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开展的。因此,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法人,务必要牢记: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所有违法行为都不可能称之为税务筹划,也会为企业招致相关处罚。
2、事前筹划原则。事前筹划原则是指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必须要对其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从而来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否则,企业业务一经发生,纳税义务也就随之而来,这时再进行税务筹划,无非是通过改变票据或凭证的时间、购买虚假发票等来进行,都难逃“偷漏税”之嫌,也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涉税风险。
3、全局性原则。事实上,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因此筹划人员在开展筹划活动时要有“全局观”。当前,对于经营运转中的企业来说,其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还要交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而某项税额的降低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税额的升高。所以,在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时,筹划人员应考虑企业总体税负,避免顾此失彼。
4、目标性原则。目标性原则是指企业开展增值税税务筹划活动和做其他事情一样,需要事先制定一个任务目标。即在筹划前需了解与分析企业所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行业特点以及企业所处纳税环境等,并在此基础上掌握存在哪些问题,再考虑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可能性,从而制定合理的筹划目标。此后,各项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都围绕着这一目标来进行。
刚注册的公司,什么时候开始纳税?
事实上,有关于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其答案并不是的,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财税政策而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刚注册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如果其在进行税务登记时选择按月度进行纳税申报,那么就需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按时报税。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选择按季度进行申报,那么就需根据企业注册的月份,看其属于哪个季度,然后在对应季度的月份进行申报。一般来说,季度四月份申报,第二季度7月份申报,第三季度十月份申报,第四季度次年一月份申报。
2、如果刚注册的公司选择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由于一般纳税人必须按月度进行记账报税,所以其应该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就要进行税务申报。
3、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在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范围内的企业,其纳税周期也存在着具体的不同。一般新注册登记的企业都会给企业税种核定通知单,按通知单上面执行,有些税种可能要求按季度申报,有些税种可能要求按月度申报,税种核定通知单上有注明有效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