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个人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的贷款。银行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个人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的贷款。银行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