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实验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负责。对检测方法的管理执行《检测工作控制管理程序》。
标准方法的使用
对于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的进行检测时,一定要书面征求委托方的同意。技术负责人应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方法”的执行契约。这些“协议方法”的制定应尽量引用一些公认的标准:
a 其他企业公开的标准或方法
b 国际组织标准
c 技术组织推荐的方法人
d 科学杂志推荐的方法
现场评审
4.1评审组依据CNAL的认可准则规则和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方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
4.2在对申请方的检测校准检查或其他能力进行现场评审时,应1用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结果必要时安排测量审核,CNAL将把申请方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将作为是否给予认可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评审组还要对申请方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CNAL要求授权签字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 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测校准检查标准、检测校准检查方法及检测校准检查程序,能对检测校准检查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
b) 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已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测校准检查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
c) 在对检测校准检查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人员要求
基本的人员要求为: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中级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要求(同等能力指大专毕业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本科毕业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硕士毕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博士毕业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除了以上人员要求,有一些专业还应符合相关应用说明的特殊要求,比如化学领域、无损检测领域、电磁兼容领域等。
甲级防雷检测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具备如下资格的单位才可申请甲级防雷检测资质:
(一)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由各地省级气象学会考试颁发,名称为“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能力评价证书”);
4.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6.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二)甲级资质特殊要求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名,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6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检测工作5年以上;
2.近三年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300个,未发生检测质量事故,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具有相应的专业设备;
4.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