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偿性贷款
自偿性贷款(self-liquidating loan)通常用于企业购买存货,以出售存货所得现金偿还。这种贷款便利企业内的正常现金循环。具体过程如下:
(1)用从银行借人的现金及其他现金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等存货。
(2)生产出产品或将产品上架以备销售。
(3)销售产品(通常是赊销)。
(4)用收取的现金现款或赊销付款偿还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的期限开始于企业需要现金购买存货,结束于(一般在60~90天后)企业账户上有现金来出具支票偿还贷款。
经营周转贷款: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临时贷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额 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个人循环贷款是指由自然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或信用条件(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经银行审批同意,对借款人进行额度授信,借款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种个人贷款业务。
短期这种贷款一般期限较短,有确定的偿还来源的贷款,并以实际的票据作为抵押,票据到期后会形成资金自动偿还,因此称为自偿性贷款。这种贷款与商业活动、企业产销相结合,期限短、流动性强,商业银行可以在保证性的前提下,获得较稳定的利润,能够较好的保持银行的性和清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