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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盐田区售电保函开具,长期合作

    2024-07-06 03:35:01 10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保函范本

    本保函是*******支行为*******有限公司与贵司签订的编号为******购销合同提供的担保。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在本保证期内如因被保证人严重违约问题而给贵司造成损失,我行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柒个工作日,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索赔的金额。

    (一)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由你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证期内送达本行;

    (三) 你方的索赔通知同时附有:

    1、声明你方索赔的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支付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有上述违约事实并由双方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本保函由本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保函有效期 个月,期满失效后请将保函退回我行,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均视为自动失效。

    银行盖章:

    行长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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