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诊断证明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诊断证明书是患者到医院就诊后,医院所要出具的就诊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情、病史、目前症状等。
鉴定意见是证据的类型之一,医院出具的证明经法院查证属实,是会认可的。当然一方委托鉴定机构的鉴定不属于司法鉴定,如果对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根据证据规则,是可以不认可的。
疾病诊断证明书一般是具有职业医师资格的医生签字,由院收费处盖章后方能生效,特殊疾病证明书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科医生签字。由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同时开诊断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另外诊断证明书的内容都有病历记载。要对身体做详细的检查来诊断。
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