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休学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学等),需要休学的。
因病办理休学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医院诊断证明。
不能参加军训的病症有:已明确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如风心病,心肌炎,脑血管畸形等疾病、(青少年型)冠心病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人、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等等,可以开具免军训证明。
一般情况下,免体测证明的办理范围是因身体原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不能参加本年度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是两年内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病历或诊断证明,且必须加盖公章。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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