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融合了各个研究方技术方案的特点:采用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为基础性发明的帧结构和时域同步正交频分复用(TDS-OFDM)体制,以及特殊设计系统信息定义方式和具有较强纠错能力的LDPC作为前向纠错码;同时利用软件配置方法实现了多载波、单载波两种工作模式兼容。该方案在统一的系统帧结构、扰码纠错、系统时钟、时域交织、调制方式、信号带宽等处理模块下,实现单、多载波工作模式共存,因而可以在时、频域结合的信号处理基础上,利用统一的硬件对单、多载波信号进行处理而不明显地增加接收的复杂度。
3.确定邻频系统宽带,合理安排电视频道
目前,比较成熟的邻频传输系统的带宽有550MHz、750MHz等,理论上分别可传送个和85个频道(提机电现节目),系统频带越宽,成本越高.实际上目前新建的有线电视系统中.已很少使用550MHZ以下的系统.多数采用750MHZ的系统.,有的甚至更高,达到860MHz或1000MHz。
750MHz邻频传输系统为目前普通大、中型城市有线电视网所采用,其特点是技术成熟、可选的产品较多、传输容量大、传输的图像及信号质量好等。
一般在建网的初期,实际传输的频道比系统频道容量要少得多,因而有更多的余地来选择安排有线电视的频道,在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为了避免出现重影和同频干扰,应避开当地强信号电视台的频道和调频广播的频段。
(2)应避开当地无线电通信的干扰。如无线寻呼系统、集群电话系统等,这些系统的频率正好落在Z-1、Z-2或DS-6频道内。
(3)因为交调干扰、复合三次差拍比失真在高频端比较严重,故应优先考虑使用频率较低的频道。同时,考虑到双向传输功能及今后的增值业务,在选择频道时,应避开DS-1~DS-5及Z-1、Z-2等频道。
国家在1993年发布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有关行政部门规定。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目前在国内,由于仍受政策的限制,个人一般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