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
1. 抵押物必须是借款人名下的自有房产。
2. 借款人需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3.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文件。
4. 贷款用途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的意义在于房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和公信,其目的是使社会公众相信该登记权利而为交易行为,维护交易,而不是对抵押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因此,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在受理抵押当事人的登记申请后,只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就申请的形式进行审查,而不能超越登记权限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更不可以利用职权强制收费或指令当事人到其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搞垄断经营,损害抵押当事人的利益。
1. 贷款用途多样:可用于经营、购车、教育、医疗、大额耐用品消费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
2. 抵押物范围广:客户本人(含配偶)名下的住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均可用于抵押;
3. 贷款额度高:可达抵押房产价值的70%;
4. 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抵押,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