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的范围包括基本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病历的基本资料包括: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其他相关材料。
这些资料都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记录的,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子病历是随着医院计算机管理网络化、信息存储介质--光盘和IC 卡等的应用及Internet的全球化而产生的。电子病历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必然产物,是医院病历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趋势,其在临床的初步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医院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但这还仅仅是电子病历应用的起步。
休学是指在正常学习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学习一段时间,但不会改变学生学籍和学习年限的一种情况。一般来说,休学应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突发疾病:如学生突然患病需要进行手术或住院,需要休学一段时间才能康复。个人原因:如家庭因素、经济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一段时间,以解决自身问题。学业原因: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需要暂停学习一段时间来调整心态、提高学习效率。其他特殊情况:如参加国际比赛、实习等需要暂停学习一段时间。
大病历是完整病历的通称。大病历一般是指临床医师在诊疗计划中的全部记录和总结,它反应了疾病的全过程,包括病人的发病,病情演变、转归和诊疗计划。完整病历是确定诊断、制定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也是临床、教学、科学研究的真实可靠的素材,更是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