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证明是指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病假条是请假专用的证明,去医院看病挂号对应相应的病情会给你开。要是没有病历本,也没有看病记录,诊断证明就不能开局,一般医院只要看病都会有登记的
病例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书,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等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很多医院对于病例证明开具的管理都有相关规定,应在就诊时就询问好相关内容。
客观性病历资料: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8)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9)病理资料;
(10)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病历可以证明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诊疗义务和对患者的损害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重要事项。
医院有妥善保管病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