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需要的资料
1、设计说明书 包括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总指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者确定的问题。总平面,建筑及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排烟及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等11个方面的消防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建筑和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和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等6方面的设计图纸。
消防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2. 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设备的检测。
3.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剂、气体灭火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4.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5.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口等设备的检测。
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检测。
7. 消防电源和配电系统:包括消防电源、配电设备、应急电源等设备的检测。
8. 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窗、疏散通道等设施的检测。
9.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括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测。
10. 其他消防相关设施:如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检测。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组成和功能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点型:一般用于民用建筑,如厨房,不适合用于通风良好的场所;独立式:能够识别可燃气体泄漏浓度,完成报警的识别、判断,并控制外部设备动作,关闭燃气阀门)、图形显示装置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的地面高度不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应设置避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