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接运费:根据不同的服务标准,费用有所不同。普通车、中档车和车接运的收费标准分别为450元/趟、900元/趟和2800元/趟。具体费用还包括汽车接运费360元/具(含超城区10公里范围外公里补助每具平均150元)、抬尸费210元/具、卫生及材料费130元/具。另外,接尸费的标准为普通车起步价50元/具,小型车起步价80元/具,起步公里往返10公里,超过起步公里数的,普通车辆运尸费为5元/公里,小型车辆运尸费为8元/公里,限价300元/具。
所需手续: 1. 户籍证明:首先需要死者生前的户籍证明,这是基本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死亡证明:需要医疗机构或法医开具的正式死亡证明,不同情况下的死亡(如医院病故、家中自然死亡或意外事故死亡)对应不同的开具程序。 3. 民政部门批准:需凭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并经死亡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方可由殡葬专用车辆运回原地。此外,还需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 4. 准运证和同意接收函:经批准后,经办人携民政部门开具的《准运证》和目的地殡仪馆开具的同意接收遗体函,办理遗体外运手续。
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办理相关手续:在出入境前三天由承运人或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移运报验单》并交验下列资料:死者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公立医院签发的死亡证明或行政当局签发的死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