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证有哪些特点?
1、银行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银行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保证书。
开立银行信用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开立银行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 开证银行信用证时间的掌握应在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开证银行信用证要求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因银行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贸易合同。
4、由于银行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不受合同约束,所以为使货物质量符合规定,可在开证时规定要求对方提供 商检 证书,明确货物的规格品质,指定商检机构。
5、银行信用证内容明白无误,明确规定各种单据的出单人,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6、合同规定的条款应转化在相应的银行信用证条件里,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 信用证条款 相符合,开证行就必须按规定付款。如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采。
7、明确信用证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信用证。
8、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指定。如果 进出口 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指定通知行,可供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开证行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信用证的内容?
① L/C本身的内容
包括L/C类型、号码、开证日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等。
② 对有关当事人的说明
例如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等。
③ 对装运货物及款项的说明
在L/C中一般会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等。
④ 对运输事项的说明
L/C中一般会列明装运港(地)、目的港(地)、装运期限、是否允许分批装运、是否允许转运等内容。
⑤ 对单据的说明
明确所需的单据种类、数量及内容。
⑥ 其他事项
如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限制由某某银行议付等。
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