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
发放证书:许可机关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审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包含设计能力。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许可,并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这意味着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企业已经具备了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能力,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要求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独立制造的能力和相关的知识技能。此外,企业还需要具备完善的设计技术文件和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