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程序
殡葬殡仪程序:竖灵、收敛、丧失协调、引灵、接体、奠礼、火化、出殡、安厝、后续关怀。
驾车途经灵棚,建议开窗通风,如车内有新置食物,不妨适当抛洒,不论荤素均可。若无食物,可撒些零钱硬币,但切记不要在灵棚前停车,需在行进间抛撒,以示对逝者的尊重,同时避免不良气场。
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地死亡(未患有甲类传染病、非因炭疽死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死亡,以及遗体腐变的),如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遗体运回原户籍地的,须知如下: 一、丧事承办人(逝者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需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逝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原件(有效的户籍证明)、有效的关系证明(注:丧事承办人与死者的关系)、逝者死亡证明原件; 如无直系亲属前来办理的话,经办人人需要出示直系亲属的《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后打手指印及书写详细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接收证明(需有“火化”2字),一般是县级殡仪馆用红头信笺纸开具原件加盖公章、其主管民政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接收方(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殡仪馆)工作人员携带介绍信(需注明接运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遗体接运专用车辆车牌号),以及与介绍信对应的身份证、工作证、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专业殡葬车前来接运; 四、丧事承办人在工作时间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好、并在逝者遗体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丧事承办人填写《深圳殡仪馆遗体外运申请表》。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后,丧事承办人在《殡葬服务登记计费表》上签字、并缴纳相关费用; 五、丧事承办人确认逝者遗体,遗体做好药液防腐及包装工作后即可外运逝者户籍地殡仪馆。
以前我们对殡葬服务一直有个印象,主要是为逝者服务。所以,如果家属之前没有去世,那么一定不能让殡葬服务人员进入家中。否则家人会受到死亡威胁。这种让殡葬服务人员进入家中的行为,就像是把死亡引入家中。所以普通人为了避免不孝的指责,宁愿等到家人去世后再让殡仪服务人员进家门,也不愿让家人在弥留之际看到殡仪服务人员。 然而,这种做法对濒临死亡的家庭是好是坏呢?其实是值得反思的。因为,在殡仪服务开始由外人办理之前,我们的殡仪服务基本都是由家属办理的。在家属办理的年代,临终关怀是整个殡葬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在传统的丧葬礼俗中,我们发现死亡是丧葬礼俗的一部分。因此,殡葬服务离不开临终关怀。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殡葬服务逐渐脱离家庭的控制,使得殡葬服务于丧、葬、葬、祭的死亡处理。临终关怀不再是殡葬服务的一部分。我们的社会之所以演变成这样,是因为临终关怀被认为是家庭私事,不适合作为外人的殡葬服务人员介入。一方面来自于社会对死亡的禁忌,认为殡葬服务人员的进入会将死亡带入家中。因此临终关怀不仅在殡葬服务中被忽视,而且被认为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