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拱,又称枓栱、斗科、欂栌、铺作等,是中国建筑特有的一种结构。在立柱顶、额枋和檐檩间或构架间,从枋上加的一层层探出成弓形的承重结构叫拱,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合称斗拱。斗拱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
斗拱
从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采桑猎壶上的建筑花纹图案,以及汉代保存下来的墓阙、壁画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中国古典建筑富有装饰性的特征往往被皇帝攫为己有,斗拱在唐代发展成熟后便规定民间不得使用。斗拱,是中国建筑上特有的构件,是由方形的斗、升、拱、翘、昂组成。是较大建筑物的柱与屋顶间之过渡部份。其功用在于承受上部支出的屋檐,将其重量或直接集中到柱上,或间接的先纳至额枋上再转到柱上。一般上,凡是非常重要或带纪念性的建筑物,才有斗拱的安置。
汉代斗拱
斗栱在中国木构架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的演变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形制演变的重要标志,也是鉴别中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年代的一个重要依据。斗拱的演变大体可分三个阶段。阶段为西周至南北朝。西周铜器拱令簋上已有大斗的形象,战国中山国墓出土的铜方案上有斗和45°斜置拱的形象。汉代的石阙、明器、画像石和画像砖上也有大量斗拱的形象。从汉高颐阙和四川牧马山、山东高唐出土的汉明器陶楼上可以看出,柱顶有斗拱承托檩、梁或楼层地面枋,挑梁外端的斗拱承托檐檩,各个斗拱间互不相连。汉代以后开始在柱间用斗拱,初是一种在现代称为人字拱的斗拱,即在额枋上立一个叉手,上置一斗,承托檐檩。
唐代斗拱
至初唐,从西安慈恩寺塔门楣石刻《说法图》上还可看到佛殿柱间仍用人字拱。第二阶段为唐代至元代。这个时期斗拱的主要特点在于柱头斗拱所承托的梁多插入斗拱中,使斗拱和梁架拉结在一起,顺屋身左右横出的拱也和井干状的柱头方(即枋)交搭在一起。建筑的一圈柱头枋和同它成直角的正、侧两面的梁交织成一个分为若干井字格的水平框架,斗拱成为各交叉处的加强节点。这时斗拱已不再是孤立的支承架或挑檐的构件,而是水平框架不可分的一部分。这个水平框架如今称为“铺作层”,用于殿堂型构架柱网之上,对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起关键作用。现存唐代五台山佛光寺大殿的斗拱,就是这种做法的典型实例。
宋代斗拱
宋《营造法式》中所载各种殿堂构架的斗拱与梁架结合,已不如唐代紧密,但仍类似。第三阶段为明代至清代。自明代开始,柱头间使用大、小额枋和随梁枋,斗拱的尺度不断缩小,间距加密。清式建筑的梁不再像宋式那样穿插在斗拱中,而是压在斗拱上一跳之上,直接承挑檐桁。因此,斗拱发展到明清以后便不再起维持构架整体性和增加出檐的作用。它的用料和尺度比宋式大为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