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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建筑什么条件下可以强制拆除呢?

            2024-03-18 07:20:51        864次浏览

    ,强制拆除违建,要实现进行公告。

    公告的主要形式,是以限期拆除通知的方式,限期当事人自己拆除。通知要告知当事人的救济途径,陈诉、申辩、要求听证,对于限期拆除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二,违建拆除主体,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

    城乡规划部门、城管执法大队、街道办、国土局、乡镇政府等等,经常在拆除违建活动中出现,但是,并不是都能进行强制拆除,只有法律授权的行政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可以进行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第三,强制拆除时间限制。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需要应当事先予以公告,并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后实施,也就是说,在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之后,也不能直接拆除,而是必须要等6个月起诉期限届满之后,才进行强制拆除。

    现在到了年底,春节来临,节假日较多,在此提醒打大家,节假日不得进行强制拆除,影响老百姓的生活。《行政强制法》四十三条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同时还有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即使按照违建拆除程序,公告之后,等复议和诉讼期限届满之后实施强制拆除,也需要对房屋内的合法财产进行登记、依法腾空、制作物品清单,交付给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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